Thursday, March 29, 2007
《公司作品》24: The Game
常常會有朋友問我,我現在做的都是什麼樣子的廣告?平面?電視?廣播?網路?都是,但也都不是。我們公司雖然都包,不過偏好企劃 integrated campaigns,中文大概是整合式廣告行銷吧(中文廣告書我沒讀過兩本,如果有說錯還請糾正一下)。一般 integrated advertising 都是同一個稿件修改字體 logo 大小放在不同媒體上就算數,平面廣告和電視廣告定格沒兩樣,網路廣告充其量就是三格平面稿變的動畫。一個真正的 integrated advertising campaign 環環相扣,利用各種媒體特性來互動,而不是靠同一張稿強力大放送,曝光率達成便罷。
這是公司去年為 24: The Game(由 Sony Playstation 出品)企劃的廣告,使用了網路、電訊和直郵三種媒體。
此專案在坎城廣告獎得了兩隻金獅、一隻銀獅、一隻銅獅,D&AD, 還有一堆雜七雜八的獎項。不過也要廣告主有種,這麼繁複的企劃,一個步驟弄不好就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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