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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果山之光 &#187; 猴子說故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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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Pride of Flower Fruit Mountain</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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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夜情，請小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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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4 May 2009 19:39:55 +0000</pubDate>
		<dc:creator>珍妮猴</dc:creator>
				<category><![CDATA[猴子說故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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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最近聽到最驚悚的故事。 友人小麥的女室友到阿姆斯特丹旅遊，在夜店邂逅猛男一名，兩人瞬時火花四溢，天雷勾動地火，在舞池中旁若無人火辣辣的擁吻起來。猛男開口邀約回他住處，女室友雖然小鹿亂撞賀爾蒙衝腦，尚有一絲理智殘存，心想人不生地不熟，不知對方底細如何，於是婉拒。 回到倫敦，嘴唇四周開始冒嚴重水泡紅疹，她大叫倒楣，心想大概被該男傳染皰疹，速速就醫。 沒想到，檢查結果出來後，醫生困惑問她，「這種皮膚病&#8230; 只有接觸腐爛屍體的人才會有。」很遲疑的，「你最近有 &#8230; 碰觸屍體的機會嗎？」 女室友嚇得魂飛魄散，立即報警。 後來阿姆斯特丹警方追查到這名男子的下落，並在他的公寓裡尋到兩具女屍，雖然死去多時，還有極新的凌辱痕跡。 如果那晚她和該男一起回家，應該已經變成第三具屍體。 我猜，昨晚在場聽聞此故事的眾友人大概會因此無膽嘗試一夜情。]]></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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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七年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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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9 Jan 2009 13:02:47 +0000</pubDate>
		<dc:creator>珍妮猴</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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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有過一段非常不愉快的初戀經驗，和我有點交情的朋友通常都知道這件事。不是我愛拿自己隱私四處張揚（真正隱私的事情我是不會說的），而是此事實在曲折離奇，高潮迭起，拿來嚇唬愛聽驚悚故事的朋友頗有奇效，深具娛樂性質。 除了家人之外，故事中的角色現在已經離我很遠很遠，若無意外，我想應是不會再出現在我人生中。 不過，世界真小。距離當時事發已經七年，居然輾轉還有交集。 剛才朋友送 MSN 訊息來，說他返鄉過年，和親友圍坐吃火鍋時，當年以友人之姿卻收錢出賣我行蹤並箝制我恐嚇的 X，赫然在座。原來他現在已經當了爸爸，太太和朋友的手足有交，於是出現在親友聚會。 朋友因為早聽說過這個故事，一整晚觀察著 X，默默印證對他的刻板印象。 「果然陰沈。」和他陽光善良的老婆一點都不匹配，他說。 我笑問，你的判斷難道不會受先入為主概念的影響嗎？ 「這與先入為主無關。他有一股邪氣，那只有餿主意積太多或滿嘴酸話的人才會有的邪氣，老祖宗說相由心生，不是說假的，看他便知。連看著長輩眼神都陰陰的打量。」 聊到舊事，我說起以前曾有一段時間好提心弔膽，因為 X 在台灣的家離我老家很近，走在路上偶爾會害怕突然有人衝出來把我推到馬路上之類的事情發生。即使我們其實沒有利害關係，但就是覺得對方抱著很純粹的惡意。 「沒錯，X 就有那種為了純惡而惡的氣質。」 那今天吃這頓飯，感覺還真是複雜啊。 「我還算有演技吧。這世界好恐怖喔，持續感慨中。」 其實網路世界是現實生活縮影啦。 「你這故事已經是小說或電影的縮影。」 有人想購買小說還是電影版權嗎？請來信，我的人生待價而沽（誤）。 　 相關文章：刻骨銘心的陰森初戀（上）、中、下、後記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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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分手理由大車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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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0 Nov 2008 22:49:18 +0000</pubDate>
		<dc:creator>珍妮猴</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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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天在就醬的部落格看到分手達人小黃貓的分手理由紀錄，想到身邊眾家友人血淚交織的各種亂七八糟分手理由，實在得很失禮的說，我覺得這些還不夠看耶。 為了保護當事人隱私，除了我貢獻的第一篇之外通通匿名，不過可以斬雞頭立誓說，這些通通不是唬爛的。 第一發我先來。 初戀男友。分手原因：交往三年的某日，自稱是他老婆的陌生女子打電話給我，要我不得再打電話騷擾她老公。但是老公名字和初戀男友名字並不相符，一頭霧水的兩人交叉比對後發現男人謊報姓名，不只如此還謊報工作地點內容、學歷、婚姻狀況（廢話），甚至連身高都多報四公分。當場崩潰之後決定老死不相往來還遠走他鄉，無良友人卻被男人收買供出所在，後來被前男友和身為一丘之貉的前友人特意堵到並恐嚇。（詳細版請見此） 換朋友上： 摳門男。女生平時從不要求送禮，出街吃飯也一定 go dutch，難得和男友一同出外旅遊，希望他買個價值不到加幣三十元的馴鹿娃娃做為紀念禮物，男友拒絕，「你爸比我有錢，不會叫他買給你？」分手。 A 片實地操練男。剛發生過關係便要求，「可不可以在裡面塞東西？」斷然拒絕後他鍥而不捨，「可是我前幾任女友都肯耶～」，還帶了一大包道具，從高爾夫球到小黃瓜到香蕉。為了愛勉強同意一試（戀愛中的女人真是偉大），結果高爾夫球拿不出來，又痛又急眼淚汗水齊下，差點送急診。分手。 處女情節男。對女人觀感完全是二分法，不是處女就是淫婦（那你媽咧？）。女生有過經驗，又不想被心儀男人貼上淫婦標籤，就決定裝作清純小白兔，而且裝得非常徹底，一副根本沒上過健康教育課，連男人老二長啥樣都不甚清楚的樣子。不幸的是男人大概因為是處男的緣故，重要時刻緊張到完全不行，朋友完全裝作天真無邪搞不清處狀況貌，一方面繼續扮清純，一方面避免尷尬。辛苦了半天，終於準備親密接觸時，男人一觸即發了 &#8230; 她還繼續假裝不知道早泄是怎麼一回事。類似事件發生過幾次後，朋友決定該男並非良配，決定分手。不過男方卻因為「奪走了她的處女之身」，堅持要「負起責任」，怎麼樣都不肯分手，天天奪命連環 call 外加站崗跟蹤，裝處女裝出這種後遺症也真是始料未及。 腳槍男。只有看到腳才會興奮，交往兩年多，女生從來沒脫過上衣，夏天得穿黑絲襪加馬靴累積汗味給他聞，為買設計師高價絲襪（便宜貨他會破皮）還得辛苦打工。後來卻是因為男友不夠上進而分手，分手年餘偶然得知前男友居然已經忘記她的長相，只記得她兩隻腳丫子長啥樣。 異想天開男。交往數月後深情款款的說，「婚後我們就搬來我家，和我媽和姨婆一起住，反正我們暫時還不會有小孩，假日沒事就可以幫我幾個弟弟照顧我七個姪女兒。你覺得怎麼樣？」分手。 瓊瑤男。除天天見面之外，還要求每天講兩三個小時的電話，全都是這樣的內容：「我現在打開窗戶，對全世界大聲宣佈」，說著打開窗戶大叫，「我～愛～你～～喔，在遠方的你（才住相隔幾條街），聽見了嗎？聽見了嗎？」分手。 護唇膏男。興奮時候有護唇膏大，普通時候只有五香乖乖貌，據說連色澤都像。三不五時就會來電詢問，「想念我的大雞Ｘ嗎？很大吧！很猛吧！」分手。 三下男。三下就出來（而且是入、出、入 &#8230; ），分手。 知名樂團男。交往數月後的某日說，「我覺得我真的很喜歡你，想正式和你在一起。」女生心頭正竊喜時，他續道，「所以我決定回去跟我未婚妻分手 &#8230;」分手。最近看報導得知他跟未婚妻結婚了。 應該還有很多其他悲慘案例，想到再補。]]></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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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猝睡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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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1 Oct 2008 14:31:16 +0000</pubDate>
		<dc:creator>珍妮猴</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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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天晚上豆豆龍剛吃飽飯，翹著腳拿著遙控器頻頻轉台，突然看到螢幕上播放一個女生頻頻打瞌睡的樣子，話說到一半聲音就和頭一樣一起低了下來，嚴重的一次甚至人站在服飾店裡就整個人向前栽，馬上睡死在地上。 「喂～快來快來看！這根本在演你嘛！」 原來是第四頻道 (Channel 4) 播放的紀錄片，Ninety Naps a Day，猝睡症者的紀實。 ＊＊＊ 我從小就很會作夢。 頻繁而急劇的鮮活彩色夢境，光「飛行」如此普遍的題材都有多種版本——人形熱氣球；以自由式、蛙式、仰式等游泳姿態在半空中游動；原子小金剛或超人般右手向前平舉高速噴射飛行；雙足在平地上一蹬，緩緩向空中攀升，頭向左向右轉就能控制方向⋯⋯不一而足。 幾乎每個夜裡都會闖蕩到截然不同的夢中國度。 或許是夢中的運動量太巨大，又飛又跑又騎馬持流星錘追趕匈奴鐵騎又易容改扮偵探密室殺人疑案等等，我需要的睡眠時間較長，即使幾乎夜夜都是頭一著枕就香甜睡去，無聲無息一覺到天亮。 饒是睡眠質量堪稱充足，我還是有經常打瞌睡的「壞習慣」。 還是小學生的時候，學校每隔兩年都會將同年級學生打散重新洗牌，除了和很多新同學相處之外，還要面對新老師。這個時候媽媽會牽著我的手，去向新級任導師打招呼。寒暄一陣，說完「麻煩老師照顧」之類的制式家長台詞之後，媽媽會微帶尷尬地說： 「不知道為什麼，這孩子很容易打瞌睡，萬一哪天她不小心在課堂上睡著，真的不是偷懶還是對老師有不敬的意思，還請老師不要太過責罰她。」 小小的我站在一旁，頭低到抬不起來。 幸好小時候的我文弱乖靜，而且成績優秀，小學歷任導師都算疼愛，而且私校好像也不怎麼會體罰，所以除了一次自己睡到從椅子上摔下來之外，沒有因為打瞌睡吃過什麼苦頭。 上課打瞌睡這種事很多人都做過，所以我也只是把此歸咎於睡眠不足，或是某些老師上課太無聊的緣故，沒多想過。不過因為經常「練習」的關係，我打瞌睡的「功力」漸漸精進，高中時上課睡著已經很少有老師發現，而且一邊睡還可以一邊抄筆記，只是十分凌亂，下課後還要花不少時間重新整理。 不過在高中合唱團聯賽中睡著就有點扯。我和其他合唱團員一同站在台上表演，因為身高的關係站在最後一排，打瞌睡時整個人開始搖晃（不知道評審是不是以為我其實是唱得太過投入而搖頭晃腦？），差一點就倒頭栽把前面兩排同學像保齡球瓶一樣通通撞倒，真是好險。 我個性原就少根筋，打瞌睡的事蹟就和其他糗（蠢）事一同成為家人朋友茶餘飯後的生活調劑，偶爾拿出來講講笑笑博眾人一樂。沒想到過沒多久，這個看似無傷大雅的小小「壞習慣」卻引發了危險的後果。 我十七歲那年上大學。學校離家說近是近，但也有一段距離。所以因為通學需要，我考取了駕照，買了一台小小福斯車，每天開車到處跑。 上了大學，家裡的管束鬆了一點，雖然還是有門禁，但至少沒人管幾點睡覺，網路當時也剛流行起來，我樂得經常熬夜，有時是看閒書，有時是上 ICQ 找人磕牙，無論如何就是捨不得睡，享受著新獲得的自由。 長期熬夜導致精神不振。某個萎靡的下午，我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著，突然瞌睡來襲。那種感覺非常可怕——我知道自己正在瞌睡中，模糊與清醒意識混亂交錯，但無論如何就是無法真正清醒過來取得身體控制權。我又慌又急，卻一根手指頭也動不了，只希望能快快醒過來，即使只是短短十秒鐘也好，只要有足夠時間把車子開上路肩就行。 方向盤失去控制，車子慢慢偏離線道，向右滑去。 一直到車身擦撞到右方來車，突如其來的震動才將我徹底驚醒。適才短暫喪失肌肉控制能力與第一次高速公路車禍的雙重驚嚇讓我駭得面無人色，簌簌發抖有如秋天落葉。大概是看肇事者並非不顧他人安危的飆車少年，還嚇成那副德性，兩台車也不過碰掉了點漆帶點小擦傷，被我撞到的阿伯沒發火，和我交換了保險資料後還溫言安慰兩句才走。 發生這起事故後，我熬夜次數減少很多，沒有乖乖睡飽八小時絕對不敢上駕駛座，果然類似事件就沒有再發生過。不過即使覺得當時動彈不得的情況頗不尋常，我還是以為這只是睡眠不足的後遺症，沒有想太多。 去年夏天，我在舊公司剛待滿六個月。短短半年間我和幾個同事建立起溫暖的友誼，除了一同吃飯喝酒偷罵老闆客戶之外也幾乎無所不談。 有天老闆召集開會，關了燈拉起窗簾，在會議室裡放 PowerPoint 簡報，不是什麼新鮮有趣的事情，又一片黑摸摸，我忍不住眼皮漸漸沈重，晃起頭來。 散會之後，同事 Chelsey 把我抓到一邊，「我剛剛看到你睡著了 &#8230;」 我尷尬笑笑，「沒辦法，我一直努力控制可是還是打起瞌睡，很明顯嗎？」 她點頭，「老闆平常是還蠻好說話，但是要是被他發現你在他意氣風發高談闊論之時睡著，他肯定會火大。」Chelsey 頓了一下才問，「你有沒有想過，或許你患有猝睡症？」 猝睡症？我馬上想到前陣子看的電影 Bandits（終極土匪），布魯斯威利和比利鮑伯松頓去綁架一個患有猝睡症的銀行經理，那個經理猝睡症發作時就直挺挺地向前倒，整個人面朝地的趴在地上，然後開始打呼。我不過只是愛睡了一點而已吧，哪有這麼誇張。 「是嚴重的才會那樣，我也有朋友患有輕微猝睡症，感覺跟你差不多，你要不要研究一下？如果真的是患者就跟老闆說一下，反正不是你的錯，下次開會就可以光明正大睡覺了。」說完她笑著去泡茶了。 本來只是抱著好笑的心態上網查資料，沒想到除了白日睡意過度等我認為只是自己愛睡覺的症狀之外，居然還有很多項符合。 一般人需要一個半小時左右從輕度睡眠進入到深度睡眠，患者卻可能在一分鐘以內達到 患者的夢豐富多彩而且記得多數的夢 甚至可以睡著幾秒鐘之內就作一個夢 猝倒 (cataplexy) 是猝睡症的附帶症狀，會短暫性喪失肌肉控制能力 無意識行為：睡著後還繼續進行一項活動，醒來後卻不記得了 看到最後一項我嚇一跳，有一兩次我夜間搭地鐵回家，醒來卻發現自己根本在原先搭乘路線到不了的地方，難道是因為我睡著了還自己下車換月台，才會坐到距離倫敦八十幾公里的 Essex？ 原來，我當了這麼多年的猝睡症患者自己卻一無所知啊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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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刻骨銘心的陰森初戀（後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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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3 Jun 2007 10:32:31 +0000</pubDate>
		<dc:creator>珍妮猴</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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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些朋友讀了這個故事，關心發訊息來，想知道我是否安好。快快忘了吧，這種事。他們擔心地說。 我失笑，我很好哪。其實會把這件事寫出來也只是偶然，在論壇上看到一個女孩子因為過去一段不太美好的感情而對新戀人抱著懷疑的態度，忍不住犯了囉唆的毛病，跟她說，過去受的傷害和眼前這個人完全沒關係，不需要讓他來承擔。順便雞婆說了自己的故事，本來只想簡述，沒想到莫名其妙越寫越長。 距離當初詭異的分手事件已經六年多，被驚嚇被傷害的陰影老早就散得乾乾淨淨。說老實話，我連那人面目怎生模樣都已不太記得 ，即使在街上相遇也未必認得。而那些 X, R 等誤過我的人，現在也不過是路人甲。該說我是過度豁達還是老年癡呆提前到來？ 至於有無留下後遺症，答案是否定的。我並沒有因此事而對人失去信心，認為全天下的男人都不是好東西，朋友有一天可能會來害你。除了頭一兩年餘悸猶存稍微自閉外，朋友照交，戀愛照談，只是不再那麼死心眼。戀人與友伴，合得來不合則去，人生貴適意，何必執著於一段不快樂的關係？ What doesn&#8217;t kill you makes you stronger. 也就是因為倒了八輩子楣遇上這傢伙，我現在才能有如此旺盛生命力兼打不死捏不爛的無賴體質啊。好處是，一開始下場就碰到這麼高段的，那種小咖想來騙大概一百公尺之外就可以把他們看透透。以為誰都騙我得倒？我可是名家訓練過的。而且有時生活碰到些許不順會想，連這種事情我都挺過來了，沒什麼難得倒我的。 出乎意料的是，我這個故事還造福不少青春少女。有一個朋友曾經對我懺悔，雖然他一開始答應我不告訴任何人（那是事發當初草木皆兵不知道哪裡還有叛徒之時），但是剛好班上有不受教的同學，被男友拋棄每天如喪考妣，又要尋死覓活，他一怒之下大聲呵斥，跟她說了這個故事，最後還加註腳， 「你看看！我朋友遭遇到這麼可怕的事情都勇敢的站了起來，你碰到這點小事算什麼？要振作啊！」 勇敢的站了起來 &#8230;.. 怎麼，我是革命先烈本週精選教材嗎？不過據說蠻有效的，所以他每次碰到有人失戀痛不欲生時就會拿出來講課一下。我該向他們收費的。]]></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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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刻骨銘心的陰森初戀（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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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un 2007 08:10:19 +0000</pubDate>
		<dc:creator>珍妮猴</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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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失戀的傷很奇妙。你可能要花上一兩年才能慢慢痊癒，也有可能某天就突然頓悟了。好像驅魔一樣，魔鬼離開你的身體，就好了。而我運氣很好，有一天自己一個人去看電影，片子結束後我走出電影院，太陽好強讓眼睛一花。看著藍藍的天空，突然一下子覺得肩膀好輕。可以呼吸。我的心魔離開了我的身體，我好了。 我在上海的日子其實還過得挺愜意的，有家人就近照顧，有新同事陪我笑鬧，有新工作可以讓我好好發揮。傷口已經結痂，我甚至可以拿這件事來開玩笑。我一個上海同事聽了這故事以後大為讚嘆，說可以寫成長篇小說還是拍成電影。他還加了一句讓我哭笑不得的話，「這男人太厲害了，你被他騙是很理所當然的，不是你的疏忽。打個比方，他是蔣介石還是毛澤東，你是小毛賊，這根本不用看就知道是誰會輸，毋庸置疑。」 （大佬，蔣介石跟毛澤東是可以拿來替換的嗎） 我和爸媽事後想了很多，對方很明顯是有備而來，假名假學經歷假身家背景，或許還有假證件，假工作的謊也圓得圓滿無缺。但究竟是為了什麼？是錢嗎？但耗了三年後人影都不見？ 怎麼樣都沒有結論，最後只好完全不去想。反正都過去了。我以為。 一直到某天收到一個朋友 Y 的警告。Y 是在溫哥華的留學生，我們也是在那個聊天室上認識的，後來經常一同煲電話粥一同出遊。她跟我說，她一直懷疑某個朋友 X 有點不對，叫我要小心他。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不能冤枉 X，在我的逼問之下，她告訴我，她破解了他的 email 密碼，發現 X 和那人有通信。她尋到那人的新 email 信箱，猜到了他的個人資料重設了密碼，讀了他的所有信件 。 「這傢伙太厲害了，他已經知道有人侵入他的信箱，如果讓他知道是我幹的，絕對會讓我死得很難看 &#8230;.. 你跟我發誓不會說出去！」 鬼靈精的 Y 備份了所有信件，傳給我看。我才知道，我全心信任貼心置腹的友人 X，居然告訴了那人，同樣身為男人，他可以理解那人的處境。然後以加幣兩千元的價碼把我賣掉。他答應等我回台灣之後會把我騙出來（還向那人保證，他找我我一定會出來，絕對不會懷疑），然後那人就可以現身了。在和 X 協調完畢後，那人就飛到台灣守株待兔，已經等了兩個月。 我看得頭腦紛亂，又驚又氣，那其中還有許多他與妻子的信件往來，把我說得十分不堪，好像是我存心要來毀壞他的家庭婚姻事業，裡面提到我又有不少淫穢語句，我整個人一陣冷一陣熱，屈辱和再次被背叛的傷害湧上來，差點昏厥過去。 於是我和 X 斷了連絡。但是當時心事需要有出口（也是因為人蠢），我把這些事情全部告訴了另一個朋友 R。因為 R 和 X 相熟，我天真的以為 R 在聽到他做出這種泯滅良知的事應該會站在我這一邊譴責他。R 也的確這麼做了，她和我一起義憤填膺地罵著 X。怎麼可以這麼過分。怎麼可以出賣朋友。怎麼可以這麼沒良心。聽了都為你生氣。等你回台灣我們一起出來喝咖啡，我們再繼續罵！ 果然，宴無好宴。咖啡喝到一半，X 突然笑嘻嘻的出現坐在我的旁邊，用力壓住我，捏住我的手腕，說，有人要跟你講話。我一抬頭，發現那人就坐在我的對面。他開始指著我的鼻子大罵，你這賤貨，不要臉的女人，膽敢試圖破壞我的家庭，我告訴你這賤人，你跟我老婆的對話我都有錄音，我已經請了律師，要告死你！告死你！告你破壞家庭，告你侵入我的信箱偷窺我的信件 &#8230;.. 這是我之前認識溫文儒雅的男友嗎？他三字經不斷一直在罵一個賤貨，那是在罵誰？ 我想為自己辯護，但是重度驚嚇之下，出來的話破碎不成句。我沒有沒有沒有。你就是有。你這賤貨。那三個人用睥睨不屑的眼光看著我。 突然我掙扎成功，脫離了 X 的箝制。我迅速的離開座位，頭也不回地向外奔，攔了第一台計程車就直接往家裡衝。回到家坐在床上，我突然極度恐懼起來，簌簌發抖 &#8230;.. 　 　 　 　 然後我再也沒有那人的消息。我不知道他在哪裡做什麼，也永遠不想知道他在哪裡做什麼。若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也請千萬不要告訴我。]]></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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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刻骨銘心的陰森初戀（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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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8 Jun 2007 19:13:37 +0000</pubDate>
		<dc:creator>珍妮猴</dc:creator>
				<category><![CDATA[猴子說故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怪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男女]]></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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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電話另一頭是一個陌生女人。操著不太流利的英文。 「我不知道你是誰，不過我想告訴你，請你不要再打電話給 B 了。」 我那天受邀去走一個小型的秀（可能他們喜歡瘦成皮包骨的憂鬱症病人吧），媽媽怕時裝界太過黑暗堅持要陪我一起，晚上剛回到家，臉上的妝都還沒卸掉，累得要死，一時還沒反應過來。 「請問你在說哪一位？我不記得打過電話給什麼 B。」 女人說，B 的手機只要一響起，他就舉止詭異，不是電話接起來不說話就是轉靜音。她趁他不注意時取走了他的手機，發現裡面一長串都是同一個號碼，她不識得的號碼。她不知道我是誰，但是她希望我不要再打電話給她的丈夫。 我當下以為她一定是打錯電話，畢竟同英文名字的人那麼多。她報出了他的姓之後，我想了想，靈光乍現：「你是說台灣人住在多倫多的 B？我好久沒和他連絡過了，一年多了吧，我不知道他結婚了！我以為他還對以前的 &#8230;.. 不不，這不重要。我從來沒和他通過電話，只在網路上和他聊過天。我們也沒見過面。」 擔心愛侶另結新歡的心情很惶恐，我可以明白，於是溫和續道，「你不用擔心，我跟他沒什麼。我其實是 A 的女友。他和 B 是多年好友，你沒聽他們說過我嗎？」 對方也很困惑，「我們住在溫哥華，不是住在多倫多。而且我也不知道什麼 A，從來沒聽過。他是誰？」 突然間我感到事態不太對勁，背脊發涼，聲音也發顫了。「請問一下，B 的手機幾號？他長什麼樣？」 對方遲疑了，「你天天都在打這個號碼，你怎麼不知道？是 xxx-xxxx。他身形高瘦，臉尖尖的，常常穿一件白襯衫和牛仔褲加西裝外套，他手腕上有幾條細小的疤痕，開一台藍色的馬自達，車號是 &#8230;.. 」 接下來我已經聽不到她的話。我開始尖叫大哭，這輩子從來不知道自己可以發出這麼淒厲的聲音。媽媽在隔壁房間被我的哭聲嚇到連忙趕來抱住我，急問，你怎麼了？你怎麼了？那是誰？她說了什麼？ 我只斷斷續續的哭著說，媽媽，那個人說她是 A 的老婆。我不是第三者吧？我不是吧？我什麼都不知道啊！ 媽媽也哭了，她手忙腳亂地撫著我的頭髮安慰，急急告訴我，當然不是，當然不是。你是好孩子，你沒有對不起誰，你是被騙的，他們都是壞人，你不要理他們，爸爸媽媽愛你保護你 &#8230;.. 媽媽把電話掛上。 那天晚上我和媽媽同眠，但是兩人幾乎都一夜沒睡。我的眼淚沒停過，不時抽噎，不算佛教徒的媽媽則一邊拍哄著我一邊念著，南無阿彌陀佛，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請你們保佑我的女兒不要再受到傷害，不要再痛苦難過，她一直是個好孩子 &#8230;.. 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8230;.. 我聽著媽媽念的佛號，心裡下了決定。這裡有這麼愛我的人因為我痛而痛，因為我苦而苦，我再被你這王八蛋欺負我就對不起媽媽。 隔天早上，聊天室網站就關了。好多好多人瘋了似的在詢問，網站怎麼了？什麼時候會重新運作？有人找得到兩個站長嗎？以後大家得去哪裡聊天呢？ 我冷冷的看著，這一切都好愚蠢。打了電話給幾個網上認識的朋友，簡單說了事情發生的經過。他們驚詫不信，全部的人都和 A 與 B 有交情，但又不得不信。我騙你做啥？我男友是個大騙子，一人分飾兩角把我騙得團團轉，甚至已經結婚了，好有趣嗎？回家陪老婆時怕小老婆棄他而去所以編了個賺我廉價眼淚的爛故事把我哄住，連我朋友都利用了，我會喜歡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嗎？我騙你做啥？ 他們答應不告訴任何人，那兩萬會員要問東問西他們就裝作不知道。我跟媽媽說好，我會暫時回台灣。遠離這個地方，遠離欺騙我的人。等我好了，再回來。 那人就像人間蒸發似的。事發過後，我當然有試著打過他的手機，我想聽聽他怎麼說。有本事就直接跟我承認這一切都是謊言。還和朋友天真的認為絕對不可能有人這麼壞，沙盤推演猜想是否那女人握有他的把柄，他受了威脅才無法出面。又或者是他在外頭欠了錢，對方要給他個教訓，略施小計要他身邊所有人都離他而去。但是不管編出了多少為他開脫的腳本，整件事情疑點只有越來越多。我在黃頁裡找不到他工作單位的電話，打到渥太華總公司詢問時，客服人員告訴我，據他所知，他們在溫哥華並沒有分公司，但如果真有一間像我所說的研發工作室，他以客服的權限也無法查問，所以他幫不了我。我到學校打聽不到這個人，兩個名字都用過。可是這怎麼可能，他對學校哪一處停車便宜、哪一處咖啡較美味，知道的都比我詳盡。怎麼可能不是這裡的學生？ 他的名字是假的。工作是假的。學校是假的。朋友是假的。信用卡上名字是假的。連身高都給我多報四公分。 我找不到他人，他的韓裔妻子卻頻頻找上門。在我回台灣之前，每天都有她的電話。說那人多愛她多愛她，不過只是利用我替他設計網頁。說她多麼美麗動人，路人都以為她是電影明星。說他告訴她我又矮又醜鼻子塌嘴唇厚 。說她要跟老公離婚把他讓給我。隔天打來說他們要重修舊好但是一定要我跟他們三方對質。一下說他們是男女朋友，一下說他們已經結婚但是沒讓任何人知道，甚至沒有住在一起。說他倆還在約會階段時他對她霸王硬上弓 ，事後她要分手，他馬上自殘，拿刀用力劃過手腕數次，血像噴泉一樣湧。甚至說她曾託朋友到我家門口偷拍，前後十數次。我毛骨悚然，要求她把照片交給我，她又不願意。 還是趕快走吧。一個瘋子就已經夠我受，還來第二個？你們兩個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於是我回到台灣，後來還到了上海工作。只有幾個朋友知道我的下落。]]></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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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刻骨銘心的陰森初戀（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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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un 2007 22:10:23 +0000</pubDate>
		<dc:creator>珍妮猴</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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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在二十一歲那年死過一回。 我年少時還沒有現在這樣打不死捏不爛的無賴體質。加上小說看多了，就算不齒瓊瑤那種在黃昏夕陽裡飛奔的廉價浪漫，也覺得楊過和小龍女那樣才是愛情，愛一個人就是一輩子的事，不管發生什麼鳥事都要不棄不離。當然，除非對方明著跟我說他不愛我了，要到別人身邊去尋求他的幸福，既然愛一個人就是要成全對方，我會含著眼淚祝福他們，肉麻兮兮地抱著一顆破碎的玻璃心悼念我失去的美好戀情，可能多年後的某一天我的心會再度為另一個鍥而不捨的男人開啟。 十七歲那年我在一個當時台灣頗為出名的聊天室裡混跡，認識了一群好朋友，那時大一功課還不繁重，我一下課就直接回家上網，和在世界各地的台灣網友天南地北的聊。後來因為朋友引薦，我認識了該站的站長 A，他剛好跟我同校，大我三歲。說話幽默風趣，身為在學學生卻有辦法架了一個人氣這麼旺的站（我記得當時蕃薯藤人氣統計排名好像有到全台第十二吧），整個站兩萬會員發了瘋的崇拜他和另一個站長。另一位站長 B 一開始同樣也是我的學長，他們兩人是相識十多年的摯友，他後來跑到多倫多去當交換學生，所以我無緣得見，只在網上聊過天。他文采風流，常常寫詩寫歌紀念他年紀輕輕就因為心臟病香消玉殞的女友，他們倆相識的故事被他寫成短篇小說，賺了無數網友的眼淚。還有朋友問過我知不知道這個女孩的墓地在哪，她有機會到溫哥華找我時想到她的墳上獻束花。 我和一大群朋友在聊天室裡抬槓了幾個月，氣氛非常歡樂，自然而然有些在台灣的朋友們因為地緣近的關係就私底下約出來吃飯喝茶，把友誼由虛擬轉為現實。我和 A 因為同校，後來就約了見面。在網上時我們也沒談過什麼網戀搞過什麼曖昧，不過第一次見面我們相談甚歡，下次見面時我就和他在一起了。我一下子成為眾人欣羨的對象，甚至有苦戀他多年的網友一直到現在都把我視為眼中釘。 交往初期好像身在雲端，除了他很會說話把我逗得樂不可支（當然一部份原因也是我年幼無知段數低，又沒男生追過，很容易哄），我心裡是很以交一個這樣的男友為傲的。除了虛擬世界裡的虛榮，我覺得他和我身邊碰到的懞懂愛玩大學生都不一樣，從和他的談話中我還得知他十二歲上就得一個人過活，上大學之後就完全不從家裡拿錢自力更生。他在學校安排的實習過程中表現出色，一家好出名的軟體公司留他下來當工程師，而他是他們全公司裡最年輕的員工。 因為學業、工作、網站事務三頭燒，他越來越瘦，脾氣也越來越不好。我費盡心思幫他補身體，看書學按摩，還開始學網頁設計，希望能幫他分擔一些站務。我學設計越來越得心應手，網站外觀設計慢慢全部掉到我手上，網站改版時我們兩人會忙上幾個星期製作新版面新功能，和他一起工作的感覺好像在培養革命情感，網友對網站的稱讚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平常沒事我就待在網站上，很少去想身邊其他的事情。 然後他第一次失蹤。 我完全連絡不上他，整個人像瘋了一樣狂打他的手機。三更半夜不顧家人反對，託了朋友帶我開車到他家門口等著，只希望看到他平安在家就好。擔心的情緒一直維持到三天後他出現才解脫。他說他心情不好，不想談，希望我不要給他更多壓力。 B 說，A 從小就給自己很大的壓力，一定要出人頭地，一定要做個人上人。但是他太壓抑，心中這些不會告訴別人，他和家人已經因為他兵役問題無法回台灣而多年沒見過面，而他最親的幾個朋友通通都在遙遠的東岸。他因為需要長時工作，在校時間不多所以沒有什麼學校的朋友；公司裡同事都比他大十歲以上，雖然相處愉快但是沒有交心的對象。這些話，B 沒有直接告訴我。他和一個密友聊天時提起，他看到我這樣為了 A 傷神覺得很不忍，但是 A 是他多年的好友，他心裡其實是自私的期望著，我會一直在 A 身邊照顧他，因為他什麼人都沒有了。我對他很重要，很重要。然後他交代這位朋友，請千萬不要告訴我這些事。 這位密友也是我的朋友，我回台灣時見過她幾次。她在我因為 A 再度失蹤而崩潰哭泣時忍不住全盤托出。兩個傻傻的少女隔著越洋電話哭得亂七八糟，不怨他無預警的離去卻怨他事情都藏在心裡不肯說。我當時下定決心，他回來時我不逼問他，給他溫柔給他體貼給他時間，盡我一切所能幫助他，當他永恆的支柱，等他心胸敞開的那一天。 然後他第三次失蹤。第四次失蹤。第五次失蹤。幾次我也不記得了。失蹤時間越來越長，從三天到一個星期到一個月。最後一次長達三個月。 我和他交往的這三年記憶其實很模糊，因為我幾乎所有的時間都是拿來等。整個人陷入極度憂鬱的狀態，睡眠時間異常的長，體重掉了七公斤。學校課業全部荒廢。每天只做幾件事：驅車到離家最近的麥當勞買一整天份量的漢堡。看 DVD。睡覺。打電話給他。打電話給他。打電話給他。 好幾次等到絕望，在高速公路上開快車時想放開方向盤閉上眼睛數到五，說不定數到五之後我就再也不用受這種煎熬。不過我怕撞到無辜的旁人，所以一直沒有真正去實行。只有數到二過。 父母對我非常失望，我從小到大生活都是按照他們的安排去走，一直以來求學經歷都是一帆風順，居然為了一個來路不明的男人反抗頂撞他們，還因為嚴重缺課把自己搞到被退學。他們試圖強迫帶我回台灣的那個早上，我在下雪天赤足離家出走，生了一場大病。爸媽怕我會做出什麼讓他們後悔的事，不敢來硬的，只好試著慢慢開導，雖然成效極微。我非常固執，要是決意怎麼做，九頭馬車都拉不轉。爸媽束手無策，卻又不能放著不管。 事情的結束是始於一通來自陌生人的電話。]]></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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